家门口的大树倒了砸到人,如何划分责任?怎么赔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8 13:32) 点击:63 |
我们知道,给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是需要进行赔偿的,想要进行赔偿,应该先确定责任,那么,家门口的大树倒了砸到人,如何划分责任?怎么赔偿? 一、家门口的大树倒了砸到人,如何划分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家门口的大树倒了砸到人,如果大树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二、怎么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家门口的大树倒了砸到人,如何划分责任?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家门口的大树倒了砸到人,如果大树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话,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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