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还要办理离婚证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5 14:09) 点击:78 |
在法律层面上,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的效力都是一样的,诉讼离婚准许后下发判决书,协议离婚准许后下发离婚证。 网友咨询: 法院判决离婚,还要办理离婚证吗? 律师解答: 在基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后会得到一份判决书。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到所在地民政局,所以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不需要再去办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篇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其一、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且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 其二、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上述一致,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或者调解离婚。 律师解析: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 1、诉讼离婚: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的裁判判决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宣告离婚判决的,会发给当事人离婚判决书,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2、协议离婚:就是夫妻自愿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协议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取得离婚证后方才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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