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录像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5 13:54) 点击:17 |
许多老人为了避免身后儿女们不必要的财产纠纷,会提前写遗嘱。那么问题来了,用录像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用录像立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 符合规定的录像遗嘱是有效的。 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 比如通过录音笔录音或者通过手机录像,既要保证录制设备完好,也要保证录音录像文件无修改编辑等操作。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录像遗嘱还需要录制遗嘱人和见证人清晰完整的正面肖像。 2.录音录像遗嘱录制过程中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保证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见证人应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 3.录音录像遗嘱必须有指定的内容。 例如在录音或者录像的开头必须由遗嘱人宣示所录内容为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必须在录音或者录像中明确自己的姓名、身份和录制的具体时间。 4.录音录像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遗嘱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内容系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律师解析: 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富起来,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类型、数量都有明显增加的趋势,因此《民法典》引入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各种情形下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职责以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这样通过遗产管理人制度,可以引入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从而让遗产继承更加顺畅地进行,有效解决以往在遗产继承中存在的矛盾和争端,满足多元化遗产分配需求,利于社会稳定。 《民法典》还设立了继承人“宽恕制度”,在列举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五种行为的同时,规定针对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及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行为的,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该制度目的是维护和谐的家庭关系,不仅给了继承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也尊重了被继承人本人的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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